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項目技術管理人員信息報送流程,抓實行業監管重點,提升監管效率,加強監督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有效遏制建筑市場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試運行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平臺有關情況的說明》、《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福州市建筑市場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榕政辦[2017]225號)等文件要求,現對《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在榕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履職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8]139號文)的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項目技術管理人員信息報送工作要求
?。ㄒ唬└V菔蟹课萁ㄖ褪姓A設施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在榕施工企業(以下簡稱在榕企業)應在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下發或先行介入獲批后15個工作日內,向市建設局報送項目技術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報送材料詳見附件1、附件2)。在建項目實際到位的項目技術管理人員應與“福建省建設工程一體化平臺”中填報的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及《福州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信息登記表》中的人員信息一致。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時,在榕企業應及時向市建設局報送變更信息(報送材料詳見附件3)。
?。ǘ╉椖考夹g管理人員應包括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相關人員的資格證書應滿足以下要求:
1、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應在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內;
2、技術負責人的身份信息和職稱證信息應在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或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網站可查詢,或經由市建設局向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發證單位發函,回函證明證件真實有效;
3、施工員、質量員崗位證應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及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可查詢;
4、項目經理及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應在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可查詢。
?。ㄈ╉椖拷浝?、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等項目技術管理人員應與在榕企業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系。
?。ㄋ模┦薪ㄔO局將對項目技術管理人員信息逾期報送或報送不全的在榕企業納入月度信息公開;對在榕企業報送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予以約談、曝光。
二、項目主要技術管理人員考勤管理要求
?。ㄒ唬╉椖拷浝?、技術負責人等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考勤時間應為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工程項目在“福建省建設工程一體化平臺”已標記為完工狀態)止,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到崗履職情況以日歷天為統計單位,每日考勤一次,有效考勤時間為8:00—18:00,每月到崗時間應不少于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的天數且不少于22天。
?。ǘ┕こ添椖吭诮ㄆ陂g,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主要技術管理人員應在崗履職。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短期離崗(30天內)的,可由在榕企業同等級人員頂崗(例如項目經理為一級建造師,則頂崗人員也應為一級建造師)。在遇到主要技術管理人員變更、將離崗應頂崗或出現項目進度變化等情形,需改變相關人員考勤狀態的,應由在榕企業提前書面報告,經市建設局核實后,予以同意相關人員的考勤狀態變更;未經核實的,不予改變相關人員的考勤狀態。對于停工的項目,在榕企業應在復工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市建設局,并恢復相關人員考勤;對于在復工后3個工作日內,未向市建設局書面報告或未恢復相關人員考勤的,市建設局將予以曝光。
?。ㄈ┦薪ㄔO局將約談項目經理連續5天不到崗、到崗天數少于22天及變更項目經理規避信用扣分的在榕企業,并納入月度信息公開;對于項目經理連續考勤不達標的項目,市建設局將函告、約談在榕企業負責人,商請省住建廳轉報在榕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督促落實整改。同時,將該項目列入差異化監管對象。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市建設局榕建筑[2017]61號、榕建筑[2018]139號、榕建筑[2018]164號等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專此通知
附件:
1、《關于加強在榕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履職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8]139號)
2、福州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信息登記指南
3、福州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變更指南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2年2月25日